在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电视电话
会议上的讲话
省财政厅厅长 马潞生
(2005年8月3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开好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法》的贯彻实施,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这次会议,黄小晶省长、梁绮萍副书记和陈芸副省长等领导同志,都曾就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和开好这次会议做出重要批示,会上陈芸副省长将做重要讲话。下面,我结合学习省领导的批示精神,就我省的政府采购工作强调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六年来全省政府采购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我省政府采购工作于1999年开始试点,2001年全面推行,2003年1月《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后逐步规范。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自启动以来,按照“先易后难、稳妥起步、扎实推进、逐步提升”的思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工作运行中完善制度,在落实制度中规范管理,在加强管理中提高效益,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全省政府采购制度逐步完善。除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外,我省还研究出台了《省级政府采购运作规程暂行规定》、《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政府采购资金财务管理办法》、《采购人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协议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登记备案暂行规定》、《关于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使用规定的通知》、《福建省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形成了执行机构实施操作、监管机构监督、“管采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运作机制,起到了规范管理、有序运作、预防在先、提高效率的作用。
全省政府采购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省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财政厅,并作为省财政厅的一个内设机构,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时,组建了省政府采购中心,挂靠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执行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通用项目的具体采购操作事务。建立了由省政府采购办牵头,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和省政府采购中心的负责人参加的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监察厅把政府采购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设区市、部分县市区人民政府也结合各地的实际,相应成立了政府采购工作办事机构。
全省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各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南平、三明、泉州、福州、漳州、宁德等设区市推行公务用车统一加油、维修、保险。南平市建立工程采购协作机制,在不改变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实施方式的前提下,增加财政管理手段,主动介入工程采购。泉州市将财政性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和竣工预、结算审核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向社会公开招标。几年来,全省政府采购规模逐步扩大,年平均增长10%以上。2004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不含工程、药品,下同)110.96亿元,比上年增长5.43%,节约率为14.08%。2005年上半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60.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
%,节约率为10.5%。
全省政府采购行为日趋公开。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已成为主要采购方式。从公开招标看,省级和南平市等制定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规定单项或批量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2004年,全省通过公开招标实现的采购金额71.89 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75.26
%。从集中采购看,省级、南平等部分设区市及时公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使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前就知道了下一年度的采购范围和项目,2004年全省集中采购规模93.72
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98.11%。此外,各级都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采购专家库,全程上网公开,加强评标活动管理等,有效促进了公平、公正与规范。
在总结政府采购改革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目前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进政府采购工作面临不少难题要靠我们去解决,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任务要靠我们去完成。一是效率和质量还不够高。政府采购工作环节多,部分采购单位具体从事政府采购的人员责任心不强,部分产品价格偏高,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工作也有待提高。二是依法采购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些部门认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权宜之计,临时措施,仍然处于观望等待状态,导致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规避政府采购行为,规避公开招标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政府采购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至今尚未出台,执行过程中许多操作层面上的问题尚不明晰、具体。四是政府采购规模与效益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由于配套改革、配套措施不到位,采购次数频繁,规模效益难以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较低。五是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违规处罚较弱,行之有效的监管工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
二、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要求,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发,以学习、宣传、贯彻《政府采购法》为主线,以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为基础,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为重点,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为目标,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工作的新方法和新路子,不断开创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新局面。
一要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建立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是实施政府采购的基础,也是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需要。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克服等待观望、求稳怕乱的心理,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和提升监管水平的需要,吸收借鉴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一整套与《政府采购法》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及时研究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规范与效率的关系、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关系、公开招标采购与其他采购方式的关系,积极探索完善市县政府采购管理与操作职能相分离的途径和实现方式,积极研究符合县市区实际情况的政府采购具体做法。同时要与深化和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相配套,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改革,全面提升政府采购规模效益,确保财政改革目标的实现。
二要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政府采购作为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涉及预算的编制,计划的申报、审批、下达、采购,采购合同的订立、履约验收,资金的支付等程序。因此,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效率,必须提高每个环节的工作效率。首先应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和执行的程序和操作方法,不断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方式,最大限度地为采购人和采购工作提供便利。财政部门要注意整合采购程序,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集中采购机构要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熟练程度,切实从管理和操作两个层面提高采购效率,实现规范与效率同步提高。第二,应切实提高采购的计划性。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编制工作,不断提高批量采购、规模采购的程度。第三,采购工作各个环节内部应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规定各个岗位的工作时限和质量要求,将提高效率的目标要求落实到采购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
三要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直接影响政府采购效益的广度和深度,是衡量政府采购制度是否完善和健全的一个重要标志。要把扩大范围和规模作为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和科学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范围和采购品种。要继续推进车辆加油、车辆维修项目的集中采购工作,以及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公共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要将工程、药品等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统计范围。
四要加大监管力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对整个政府采购活动过程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一是要紧紧依靠地方党政领导,加强与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建立健全有效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二要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定期考核工作,严格对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登记备案工作,健全完善政府采购监督员制度,使他们在采购方式的确定和变更、采购程序的设定、采购信息的发布、内部管理机构、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提高,逐步形成高效、规范的操作程序。三要强化对评审专家的监管工作,对业务不专、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专家应及时调整,对已经聘用的,要坚决辞退,通过规范评审专家的执业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四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政府采购当事人,要依法严肃处理,通过处罚制度的建立完善,维护政府采购法律和制度的严肃性,增强依法采购的自觉性。五要推进信息化管理,对采购文件备案、信息公告、专家抽取、评标情况、中标结果、合同备案等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反馈及时准确,提高工作质量。
五要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认知度。要及时通过多种渠道,讲解新出台的政策法规,通报工作进程情况,宣传先进典型,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拓宽宣传渠道,在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邀请有关新闻单位对大型采购活动进行现场采访;定期召开分别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参加的不同层面的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编印政府采购工作指南,印发工作简报,宣传政府采购工作,通过政府采购指定媒体、政务网、局域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通过问卷调查征询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采购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努力使实行规范的政府采购变成社会各界的自觉行为。要围绕优化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改进服务、加强配合、强化监管进行专题调研,把开展调研同深化宣传、具体培训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科学性。要做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评标专家等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培训工作,让采购当事人尽快全面掌握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度规定,熟悉政府采购业务,保证各项制度顺利实施。
六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采购人员素质。政府采购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全面推进我省的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是关键。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要配齐配强政府采购工作干部,努力建立起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队伍,不断适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工作需要。二是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同志要不断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加强学习,了解和掌握财政预算管理、国库管理、会计管理以及招标投标、合同、谈判、市场调查、工程、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切实把政策学深、学透,把业务学精、学实,提高处理政府采购复杂事务的能力。三是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政府采购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权力观,提高思想境界和职业素质,增强依法采购、规范采购和廉洁采购的自觉性,树立政府采购部门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政府采购是“阳光下的交易”,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